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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三查”探索执业药师“挂证”行为监管
近日,为加强药品经营企业执业药师管理,有效规范执业药师行为,根据科室统一部署,市郊所对辖区内药品流通领域执业药师“挂证”行为开展专项检查。
除以往常规检查动作外,本次专项检查主要通过“三查”手段突出对执业药师在职在岗履职情况的检查以确认执业药师是否有“挂证”兼职现象,是否按照要求履行职责;执业药师不在岗时,是否挂牌明示并停止销售处方药。一查药师履职情况,通过细致检查执业药师(普通药师)的在岗情况以及培训记录等,通过现场问答的形式,检查药师是否能正确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二查考勤记录,执法人员通过4月底的职业药师(普通药师)虚挂行为自查表,将药品经营企业自己填写的店内执业时间以及药师工作安排与实际店内考勤记录进行核对,检查是否和考勤表上的签名一致,是否有虚假记录的情况,其次根据考勤记录有存在药师不在岗时,通过电脑系统查其销售记录,是否有药师不在岗时销售处方药或甲类非处方药的行为。三查社保缴纳情况,通过支付宝上的社保缴纳记录,以及检查药品经营企业人员档案的入职信息,通过两者核对检查其是否存在挂证情况。
截至目前,该专项行动已检查药品流通经营企业22家,检查中发现部分药店存在药师考勤记录填写随意,缺填,漏填等情况,针对上述问题执法人员要求其当场整改或提交整改报告,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执法人员也一一予以处置,累计已收取整改报告5份,立案查处并已办结1起。下一步,该所将以最严的监管规范辖区执业药师从业行为,为辖区群众营造安全放心的用药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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